法制網深圳5月5日電 記者 游春亮 通訊員 王倩 黃堯 深圳市一名電梯維修員,因不滿工資待遇低,無視他人人身安全,利用工作便利條件對其負責維修保養的電梯墜重鐵塊實施盜竊。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盜竊罪起訴了這名維修員。
  36歲的陳某某,大專文化,系深圳市某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電梯維修員。2013年6月開始負責維修深圳市福田區某工業區內的電梯。但因覺得工資待遇低,又無其他經濟來源,遂將生財之手伸向了電梯。同年8月8日,陳某某在維修一部電梯之時,利用工作便利條件,盜竊了該電梯里的墜重鐵塊10塊,後做為廢鐵賣掉。幾天后,見無人發覺,愈發膽大,屢屢作案。經統計,至同年10月案發時,其採用相同手段分七次分別盜竊了該工業區八棟電梯里的墜重鐵塊,共計126塊。
  此外,陳某某還在同一時間段,藉機進入該物業管理公司的倉庫,盜竊公司超負荷試驗專用砝碼67塊,後以人民幣2000餘元的價格賣給了路邊的廢品收購點。
  2013年10月中旬,東窗事發,物業管理公司發現砝碼被盜,經調查後找到陳某某。陳某某主動交代後辭職。事後其家屬主動向公司作出賠償。
  2013年10月底,公司最終發現電梯墜重鐵塊被盜,並打電話向陳某某求證,陳某某知道瞞不住,於是主動承認,併在公司領導陪同下到派出所自首。
  經對陳某某盜竊的電梯墜重鐵塊中的122塊進行司法鑒定,價值共計6588元,被害人陳述被盜專用砝碼價值共計人民幣8000餘元。公安機關以被告人陳某某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涉嫌盜竊罪,將陳某某依法移送審查起訴。
  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經審查後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的行為不僅使物業公司的財產受到損失,同時也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已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分別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承辦檢察官介紹:根據深圳市特種裝備行業協會提供的《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市電梯過度裝修嚴重事故隱患整治工作方案》及《電梯過度裝修的安全警示》,證明電梯對重重量與空載轎廂重量影響電梯平衡繫數,如果電梯平衡繫數過小,可能導致電梯滿載或者重載下行時電梯失去控制。在本案中,電梯墜重鐵塊被盜會導致電梯平衡繫數變小,在電梯滿載或者重載下行時,可能導致電梯失去控制,發生溜車等事故,影響乘客人身安全。慶幸的是,截至案發,上述涉案電梯未發生事故。  (原標題:深圳一電梯維修工罔顧公共安全偷盜電梯墜重鐵塊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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